- 索 引 号:11341800MB19407743/202311-00072
- 组配分类:回应关切
- 发布机构: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- 生成日期:2023-11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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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信息来源: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- 主题分类:国土资源、能源 / 其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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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知识小课堂】有哪些项目不能实施点状供地?
- 来源: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>
- 发布时间:2023-11-23 15:13
不能实施点状供地的项目有:
1.破坏生态环境的;
2.位于各类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的;
3.涉及永久基本农田、生态保护红线,且不符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条件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的;
4.占用I级保护林地、I级国家级公益林以及不符合《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》规定的林地的;
5.占用耕地挖田造湖、挖湖造景,违规占用耕地建造湿地公园的;
6.不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规定的;
7.商品住宅、别墅、酒店、公寓等房地产及变相发展房地产的;
8.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,经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不能建设的;
9.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其他禁止的情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