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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动产权登记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声明2024-00137(合肥市九泰川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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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来源: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>
- 发布时间:2024-06-24 11:22
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
合肥市九泰川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因保管不善将池土国用(商品房)第011932/2013号、013012180B产权证和土地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