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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全面推进矿业经济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》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公示

  •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  • 征集开始时间:2022-05-06 08:00:25
  • 征集结束时间:2022-05-13 17:30:25

为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保护,提高矿产资源有序开发和综合利用水平,实现我市矿业经济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,池州市矿山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》、《安徽省绿色矿山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起草了《全面推进矿业经济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》。为充分了解相关利益群众的意见和建议,更好的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,根据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13号)、《安徽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办法》(皖政〔2017123号)等文件及重大事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要求,现将该事项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内容进行公示,征询群众意见。

一、 事项基本情况

1、 事项名称:全面推进矿业经济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

2、 事项主要内容:

1)总体要求到2025年,在“十三五”的基础上,全市采矿权数减少30%以上力争40%;生产矿山100%建成绿色矿山;边开采边治理实施率达到100%;“三石”矿产品深加工产值达到300亿,本地深加工率达到60%;矿产品绿色运输率不低于80%;创成全域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。提高矿业产业集中度,建立非金属矿开采与矿产品深加工一体化发展模式,基本建成矿山布局合理、生态环境协调的绿色矿业发展的新格局,实现矿产资源开发规范有序、高效利用、环境友好、社会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目标。

2)工作任务:优化矿业开发布局、加大矿山生态修复力度、全面创建绿色矿山、推动矿产品深加工转型升级、加快推进绿色交通运输布局、探索矿地和谐发展新途径、建立绿色矿业发展工作新机制等七大工作任务。

二、征求公众意见范围、内容、方式及期限

1、对象范围:

本事项涉及范围内所有利益相关群体,包括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

2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

1)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;

2)本事项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;

3)本事项是否影响公众利益,有何诉求;

4)对本事项的实施持何种态度;

5)对本事项的意见和建议;

6)非社会风险方面的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内。

3、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

公示期间,公众可通过电话、信函、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评估主体、评估单位、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
4、公示起止日期

本次公示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,本公示有效期为2022.5.6至2022.5.13。 

三、联系方式

1、评估责任主体:池州市矿山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联系人:程王成    联系电话:18225660988

邮箱:ckb2021901@163.com

2、评估单位:安徽永祥房地产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

联系人:潘金云    联系电话:0566-2043420

邮箱:2686754542@qq.com

联系地址:池州市贵池区恒泰家和园12栋303室

特此公告。

 

池州市矿山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2年5月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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